吴女士,74岁,失去丈夫和儿子后,生活十分孤独。2022年9月,她被诊断为精神障碍,日常的银行卡由小姑子负责管理。2025年,吴女士的已故儿子的朋友陈某开始频繁接触她,给予一些小恩小惠,迅速赢得了吴女士的信任。随后,陈某以“帮忙购买生活用品”为名,诱骗吴女士完成了人脸识别认证,并趁机将其它关联银行卡绑定到她的支付宝账户中。
自此,陈某便利用吴女士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2025年7月,亲属发现账户资金存在异常,索问陈某,后者当场承认了盗刷的事实,并承诺会全额偿还。出于情面,家属没有报警。然而,到2026年2月,家人再次注意到陈某仍在继续使用老人的账户资金,便立即报了警。案件调查发现,陈某已累计盗用了吴女士超过8万元。
公诉机关查明,陈某早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就因盗刷吴女士的银行卡资金被判过刑,此次再次实施同类犯罪。最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1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还吴女士的全部经济损失。目前本案已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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